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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时安排:50
课程内容:一、 培训对象在生产与流通领域中从事与运输、储存、装卸、搬运、包装、配送、信息服务等物流活动相关的管理人员或准备从事本职业人员。二、 培训内容培训班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物流师国家职业资格标准的要求,讲授物流概论、物流运行系统、物流管理系统、物流装备与标准化,物流相关法律法规等物流基础知识和物品采购、仓储管理、配送管理、运输管理、生产物流管理、国际货运管理、物流信息管理等物流专业技能,培养合格的物流管理人才。三、 申报条件(具备一下条件之一)助理物流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物流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助理物流师级职业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3、具有本专业及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4、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物流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助理物流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物流师级职业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具有本专业及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注:相关专业(职业)指经济管理、企业管理、工程管理、物资管理、仓储管理、交通管理、信息管理。